人權律師達人曾威凱:「實現夢想,只要下定決心,永遠不嫌晚。」

達人故事
人權律師達人曾威凱:「實現夢想,只要下定決心,永遠不嫌晚。」

「實現夢想,只要下定決心,永遠不嫌晚。」-人權律師達人曾威凱

不論是關廠工人訴訟案、太陽花學生辯護案,總會見到一位頭髮抓得高高,身材壯碩的身影在現場、在法庭中穿梭。這是曾威凱,為了公平正義、替弱勢發聲,履行律師的天職促進社會正義,他總是義不容辭地站在第一線,讓我們來聽聽他分享的生命故事。

(口述/曾威凱、撰文/超越基金會)

小時候成績好嗎?

我成長在一般家庭,父母強調教育。小學畢業後,父母送我和弟弟去就讀強調升學與打罵教育的私立中學。我的成績不是特別名列前茅,但也不至於墊底。到了考高中的時候,參加當時的台北高中聯招,考上了台北市立成功高中。

什麼時候開始對法律或社會不公義感興趣?

在我小學、國中的時候,正值解嚴,臺灣走向民主轉型的時刻,父親會帶我去聽各式各樣的選舉演講。從那時候開始,我就開始對政治討論的相關事情產生興趣,尤其是高中時期美麗島世代人物的演講,對我往後的影響非常大。高中那段期間當朋友都在聽流行音樂,我都在聽許多本土廣播電台,例如綠色和平電台的政論節目。這些演講讓我對那些人由衷地佩服,也開始思考,明明他們是可以安逸、平穩過日子的人,為什麼要冒生命危險去跟當時的政府、統治者作對,為爭取民主的人士,為從事學運、社運的人士來辯護。

學生時期接觸到的政論節目和選舉演講,也在我心中埋下了從事法律工作的念頭,這也是為什麼我工作一段時間後,選擇去唸法律。

不是大學開始就投入法律的?

我考大學時數學考差了,當時掙扎要重考還是選個有興趣的科系就讀。那時候我爸媽覺得既然考差了,就去唸個企業管理或法律這類實用的科系,未來工作機會比較多。但那時候自己研究了一下大學科系,選擇不重考,去就讀文化大學的青少年兒童福利系(現更名為社會福利系)。不過也遭到家裡許多質疑的聲音,還花了不少時間和家人溝通。

兒福系哪裡吸引你?

就讀兒福系的時候,遇到一兩位老師,他們會從制度的改革來思考一些事情,這也引導讓我開始思考,人如果要在這個社會活下去,需要有哪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(包括兒童福利、老人福利、全民健保等等的社會安全制度)?

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開始覺得人權的保障是很重要的,雖然當時那個年紀也沒辦法真正理解「人權保障」是什麼東西,只覺得很有道理。

大學畢業後我到了「國際特赦組織」工作,接觸的業務讓我對人權的概念近一步瞭解。之後,又到了人本教育基金會,參與一些社會改革的活動,那裡不只是教育制度的改革,也有像推動反核的活動。

那之後是如何從社會福利的工作轉向法律行業?

種種這些經驗,讓我在30歲的時候開始思考,以後是否要繼續留在NGO,如果我不做這行,可以做什麼?那時候就想到唸法律這件事情。

當時我一邊工作,一邊去東吳唸法律學分班,目的是要確定我有能力唸法律,也真的對法律有興趣。雖然半工半讀很累,但要是工作停掉了,後來才發現不喜歡法律這一行,那機會成本就太高了。

而唸法律學分班也讓我清楚確定了我對法律的興趣。過了幾個月後,我就去考台大的科技整合法律研究所(俗稱的學士後法律系,給大學就讀非法律系的人攻讀的學位)。

了解法律制度、它的規定、內容背後的理由是什麼。你要去思考你的想法是什麼,可能有甲說、以說、炳說、那你的想法是什麼?時務操作是這樣,那有可能有更好的方像嗎?

過去當社工的經驗有讓你在從是法律業務的助力嗎?

執業律師之前,我是擔任輔導中輟生的社工師。因為這些學生不太相信大人,我花了很大力氣去贏得他們的信任,也因此,在輔導過程中對社會有更深的理解。比如說,他們輟學的狀況可能來自於家庭,是整個社會需要面對的,而社會上很多不公平,讓處在弱勢的人沒有太多的選擇。很多狀況的存在與社會不正義有關,像是原住民孩童很多是隔代教養、單親家庭,導致他們處在不安定的環境裡,沒辦法好好上課。

那時候清楚地看到社會上強勢者和弱勢者之間的差異。我開始反思,在從事法律行業的同時,我們站在相對比較強勢的位置,那我們怎麼去看待這些不義的問題。當我碰到相對弱勢的當事人時,我會怎麼去了解這件事情。

在當社工時,需要很平凡地跟人互動、溝通,這跟當律師是相關的,開庭需要跟法官溝通、說服他,跟當事人也是在溝通,演講時也在溝通。

三十多歲開始當律師,當時有遇到什麼挫折嗎?

相信很多律師都有這樣的經驗。學校畢業,考上律師後,需要去找律師事務所實習,但學校只教你法律條文規定,解釋它們是什麼,卻沒有教你怎麼開庭、怎麼辯護、怎麼寫狀詞。比方說如果你要告別人欠你100萬,法律狀詞怎麼寫,相信大部分法律系的學生都不會。所以實務練習跟學習知識有落差。在執業的時候,很多實務的事情不會處理,只好到處去問同學、問同事。但是當有太多東西要學,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學,就會有很大的挫折。

後來什麼樣的動力讓你堅持?

當律師的經驗裡也會有因為幫當事人辯護,讓他得到無罪的判決,那成就感是無法形容的。因為你的經驗累積、法律專業,讓當事人不會受到法律上不平等的待遇,這就變成支撐我的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