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達人故事】法律達人邱顯智:「律師具有公義性質,是官跟民之間的重要橋樑。」

2013/03/27

「律師本身就有公義性質的存在,是介於官跟民之間很重要的橋樑。」-法律達人邱顯智

邱顯智律師現任德晴法律事務所律師、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扶助律師、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義務律師,邱律師沒有選擇在大型的律師事務所工作,當一位商務律師,追逐人人欽羨的高薪,而選擇自己開業並積極投入為冤獄犯、弱勢團體辯護的義務工作,去實現律師保障人權、實現社會正義的天職,是他有別於我們對一般律師印象的超越之處。

 

 

打拼歷程

邱律師是嘉義人,從小住在奮起湖旁的竹崎鄉,家裡種植龍眼,在農村家庭中長大,當時父親就念機械科,因此鼓勵他可以朝理工方面發展,而當時在傳統農村觀念下,也會認為醫師這個職業,不論在收入或是社會地位上,都是多數人嚮往且尊敬的,在那個時代,家族中如果有一個醫生,也是件相當光宗耀祖的事情。

在這樣的期待當中,邱律師在就讀高中時,並沒有多想,就依照長輩的期待,選擇了第三類組,讀了之後才發現自己對於數理方面,並不感興趣,也因此成績不太理想,他形容自己當時每天就是跟著同學背著書包去學校,又背著書包回來,畢業後的大學聯考不意外的名落孫山。

重考一年的邱律師,開始思考自己的興趣及未來,高中三年,在課業花的時間不多,但卻有很多的時間都在閱讀報紙,當時正是野百合學運後,萬年國會全面改選的時期,報紙上許多政治家、學者或學運人士發表的很多言論,都讓他相當認同且感動,而也因自己身為農家子弟的關係,在成長環境中,看見了軍公教的保障政策,相對於農、工的不公平,也因此,讓他想朝法律的領域鑽研,並從國家體制的角度來改善政策的不公平。

經過一年的準備後,邱律師順利考取了臺北大學法律系,原本對課業提不起勁的他,因為找到了自己的興趣,竟一路的念到研究所畢業,也順利考取了律師執照。畢業後前往當兵,考上軍法預官的他在監獄服役,擔任監獄官,負責管理收容人。某日接到監察院打來的電話,有一位在監獄服刑的收容人,因為他的家屬不斷的陳情,控訴軍方亂判,要求監察院調查。他拿起這位收容人的判決書仔細閱讀,這一讀讓他一夜失眠,這位收容人的判決相當烏龍,非常可能是一個誤判,讓他平白的坐牢,最後,在收容人的媽媽四處陳情,獄方感受到外界壓力之後,隨便找了個理由讓他假釋出獄。一個年輕人,無辜的被冤枉,在牢中耗費兩年的青春,還得背負著不是自己所犯下的前科紀錄,讓感慨萬千,這是他的第一次冤獄接觸,也因此開啟了他為冤獄平反的義務律師工作。

 

創業歷程與未來展望

退伍後,邱律師選擇繼續進修,前往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律研究所鑽研法哲學,回國後,邱律師曾短暫的在大型的律師事務所上班,處理有關商務、專利方面的法律案件,雖然擔任這類型的商務律師,可以有不錯的收入,但就像當初高中念第三類組一樣,對於這一類的案件,他總提不起興趣,幾個月後就離職了,和太太討論後,便自己在台中開設了事務所,有了自主性,對於邱律師來說,可以去接到各式各樣、五花八門的案子,他說當事人案件故事 越古怪、越曲折離奇,他越感到興趣。

除了一般的案子外,他也持續義務協助近年受到社會矚目的鄭性澤槍擊案、後豐大橋殺人案…等,為冤獄犯辯護、提起上訴的工作,也為弱勢的民眾、勞工發聲、爭取權益,也時常到學校演講帶領學生探討冤案中種種不合理之處,進一步討論重大刑事中的問題。未來邱律師也希望可以推動廢除軍事審判制度,讓犯軍刑法之罪的人可以在普通法院受到公正的審判,不要讓我們社會再有下一個江國慶(因被刑求逼供認罪,而致在軍事審判中被冤枉判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