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核災區食品偷渡,政府怠惰難辭其咎/聯合報

2015/03/28

(聯合報/聯合報社論)

正當黑心海帶、毒潤餅皮問題尚未退燒,又爆出日本福島核災五縣食品登台風波。不肖業者以「改標」或「偽標」手法,將近三百項災區產品違規偷渡進入了台灣市場,引發新一波的食安恐慌。發生這樣的管理漏洞,對食安衝擊雪上加霜,業者偷天換日必須追究懲處,而政府部門的怠惰亦難辭其咎。

福島核災事件後,我國即全面禁止福島等五縣市的食材輸入,表面上號稱是「全球第二嚴」的國家;但在執行上,政府的把關卻是漏洞百出。反觀其他國家如歐盟、美國,並未嚴格禁止福島災區食品進口,僅要求日本政府針對指定地區產品檢附「產地證明」及「輻射檢測證明」,即能有效把關;由此可見,管制的門檻不在高,而在管理手段是否合理有效。

食品安全管理,一要從源把關、防患未然,二在發現問題時,要爭取處理上的最佳時效。過去幾次食安風暴,政府最受詬病的,就是不能把握及時因應原則,致使後續問題接連發生,造成消費者的恐慌。這次,衛福部二月就發現福島災區產品流入,卻未能及時採取行動,直到三月下旬才因消息曝光而被動因應,已錯失先機。

此外,日本外銷產品是以英文代碼來標示原產地,從中文標籤並無法清楚辨識;加上各廠商的代碼也不相同,使得不肖廠商有隙可趁,改以經銷商所在地代碼來取代產地,甚至偽標產地。事後,政府雖公布福島五縣的英文代碼,但要求消費者設法「自保」,豈是負責的作法?

這次核災區食品偷渡,最弔詭的一點,是衛福部去年十月即「預告」所有日本輸台食品須附「產地證明」及「核能安全證明」,才能進口;但時隔五個月,這項措施並未真正公告實施,相關部門還在推拖拉。直到近日,衛福部才再度宣稱,這項措施將於六月底實施。這種得過且過的心態不是怠惰,什麼才是怠惰?

簡單地說,衛福部表面上嚴禁福島五縣的食品輸台,卻因日本檢附產地證明的制度未能同步實施,使得輻射區的產品可以「易地貼標」的方式登台。你苦守獨木橋,人家卻走陽關道長驅直入,這樣的把關,擋得住誰?進一步看,衛福部如此延宕,恐怕不只是官僚作業過於顢頇所致,而是相關的遊說力量太過龐大。據了解,日本政府及貿易商一再透過駐台機構和國會議員向我政府施壓,要求我開放福島五縣食品進口,再加上我民代的居間遊說干擾,更使得行政部門不知如何作為,也因此業者便有機會從中另動手腳。

於今之計,我們認為政府必須從三個重點著手:第一,強力交涉,要求日本進口食品皆須檢附官方的產地證明書及輻射安全證明,不可拖到六月底才執行。環顧全球,中國大陸、美國及歐盟都有明確規範,只要特定產品未檢附產地證明書,便全面禁止進口,包括印、菲、港、泰等亞洲國家進口福島地區食品也都如此;反觀台灣,不僅遲遲未要求日本提供產地證明,反而屢次遭日方要求我國解除核災區輸台禁令。可見,政府對日交涉態度過於軟弱,致留下偌大的行政空窗。

其次,釐清管制的手段與目的,如果日方提供「產地證明」及「輻射檢測證明」是更有效的管制手段,似可拋開「禁絕福島五縣」的作法。畢竟,從這次的風波看,已檢測的一九三件送檢食品,均未檢測出放射核種。可見,食安管理要嚴格,但更要找對方法;政府若是杯弓蛇影,反而徒然擾民。

第三,在釐清是日本廠商或台灣廠商偽造標示前,政府應規定所有進口產品以中文清楚標示原產地,取代繁複難懂的英文代碼,讓消費者一望即知。同時,對涉及竄改標籤的廠商嚴予重罰,以儆效尤。

偌大的國家機器,主要職責就在確保人民生活安全無虞。但近年接二連三的食安危機,卻暴露出政府連保障民眾最基本的「吃」的安全都顯失職。這波日本核災區食品風波,情節或不如假油事件嚴重,但政府對外交涉不力、行政無故延宕的缺失,卻難掩其咎。請問,要求日本提供產地證明,有那麼難嗎?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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